为规范回收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废油和废旧电池,拓展企业收入,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我司)现就废旧物资、废油、废旧电池回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废油、废旧电池回收项目。
二、项目要求:鉴于各项物资回收资质要求不同,拟对物资分为废旧物资、废油和废旧电池三类进行公开询价。
三、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四、项目内容:
序号
物资分类
数量
1
废旧轮胎、废铁类
废旧轮胎约6800条
废旧金属约30吨
2
废油类
150桶(约30吨)
3
废旧电池类
12万安时(约30吨)
注:本项目分三类物资询价,可对其中一类或几类进行报价,每类物资报价单位不少于3家,每类物资择优选取一家单位。
五、回收单位资格要求
(一)回收单位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二)回收单位须具相关回收资质(须提供资质复印件,盖公章)。
六、信息公告
(一)本项目的公告信息将在我司官方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报价单位提交报价文件的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复印件、报价单(格式见附件)等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我司收到报价文件为准),超时不接受任何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二楼审计办彭耀峰(15972926258)收;可邮寄但运费不得到付,否则退回报价文件。
八、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自结束报价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二楼审计办,评审时报价单位无需到场参加。
九、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我司将在官方媒体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在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由我司向中选人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如参评回收单位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司书面提出。我司应在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0760-85591713
(二)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附件:报价单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