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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废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的通告

  •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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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报废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参评,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

采购人报废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车重2吨左右(以实际过磅为准),车辆在中山六路,中选人需上门拖车。

二、采购期限:自中选之日起至完成报废。

三、限价:

参评人报价不得低于当天门店报价(报价表需附门店报价照片)

四、合格参评人资格要求

(一)参评人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机动车报废回收机构(复印件盖参评人公章)。

(二)参评人出具机动车报废回收资格相关证书(含对应附页)(复印件盖参评人公章)。

五、评选标准:符合要求的参评人中,价格高的中选。价格相同的,先收到资料的参评人中选。资料同时送达的,先送(寄)出资料的参评人中选。

六、获取项目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于采购人媒体上公布,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参评人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文件。

(三)评选文件下载时间:发布至2024年4月29日18:00。

七、参评人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

(一)参评人应在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货车报废报价单》,参评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货车报废报价单》;参评文件要求按格式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二)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8:00(以采购人收到参评文件为准),超时不接收件。

(三)参评文件递交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彭先生(15972926258)收;可邮寄但运费不得到付,否则退回参评文件。

八、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4年4月30日9:00。

(二)评审地点: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参评人自愿决定是否到场参加。

九、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采购人官方媒体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在公示期结束后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如参评人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在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十、采购人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13528220294

(二)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附件:

货车报废报价单

 

致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_xxx有限公司_授权张三(联系电话13800000000)________________参与本项目报价,价格为____元/吨(不含小数)。服务包括:拖车、过磅、报废、注销等。报价有效期30天。

 

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机动车报废回收资格相关证书(或通知、文件、网站公告等)(盖公章)

3.参评人当天报废车回收价(照片)

 

参评人:xxx有限公司(盖公章)

授权代表:张三(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可一页一附件)

 

 

附件2.机动车报废回收资格相关证书(或通知、文件、网站公告等)(盖公章)

(可一页一附件)

 

  

附件3.参评人当天报废车回收价(照片)

(可一页一附件)